山東省內居民在全省范圍內辦理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供居住證明材料

2018年1月22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新近推出8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這8項措施涉及就近辦證、自助辦證、免費照相、外籍華人辦證、邊檢自助通關等多個方面,將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
省內居民可在全省范圍內辦理出入境證件
申請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可在戶籍所在地向任一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赴港澳臺個人旅游、定居、商務等活動的按專門規定辦理) 。
【解讀】
新措施實施后,各地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省內任一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部分因私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供居住證明材料 。此外,考慮到涉港澳臺部分出入境證件的申請辦理有專門規定,申請人應區別情形或事先咨詢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按規定的受理地點和相關條件遞交申請 。

原文閱讀: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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