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補繳社保政策 重慶醫保斷交補繳政策

重慶醫保斷交補繳政策
一、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
用人單位應從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月起為其參加或接續職工醫保 。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 從欠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對3個月內接續并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從完清費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醫保待遇;其補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支付 。
對超過3個月接續的,從完清費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醫保待遇;其中,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補繳費期間,按規定補劃個人賬戶,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
二、個人參保:
(1)個人身份參保職工醫保的
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未按規定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中斷繳費的次月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重慶補繳社保政策 重慶醫保斷交補繳政策】
以個人身份接續我市職工醫保的,3個月內接續并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從完清費用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其補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支付 。超過3個月接續的,其醫保待遇等待期為6個月 。
(2)個人身份參保居民醫保的
集中繳費期繳費(一般為前一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 。
當年1月1日—2月底繳費:待遇享受期為繳費后次月1日—12月31日 。
當年3月1日—6月底繳費:待遇享受期為繳費成功90日后—12月31日 。
當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繳費:待遇享受期為繳費成功90日后—2020年12月31日 。此時繳費需自行承擔財政補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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