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戶合法穩定住所立家庭戶申請材料有哪些

【福州落戶合法穩定住所立家庭戶申請材料有哪些】落戶合法穩定住所立家庭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戶申請和材料真實性聲明書(>>點擊查看);
2.遷移人《居民戶口簿》、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3.本人(或近親屬)合法穩定住所權屬憑證 。
近親屬權屬憑證的,另需提交與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的近親屬關系證明 。夫妻一方所有權(或使用權)可視為夫妻雙方共有,雙方近親屬均可申請遷入;
4.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近親屬隨遷的,提交與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的近親屬關系證明;
5.全部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同意落戶的聲明書
>>點擊查看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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