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繳存賬戶設立指南

成都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繳存賬戶設立
(一)繳存人只能維持一個正常繳存賬戶 。申請開設繳存賬戶時,未在全國任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或原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托管或注銷 。
(二)繳存人通過線上渠道人臉識別方式,完成繳存身份實名認證,并填報開戶申請信息,簽訂《靈活就業參制協議》 。
(三)成都公積金中心原個人自愿繳存者轉入靈活就業參制體系的、繳存人將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公積金存儲余額轉入成都靈活就業參制體系的,需先開設靈活就業繳存賬戶 。
(四)未能通過實名認證的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士等通過服務窗口申請開設繳存賬戶,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開戶申請表》;
【成都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繳存賬戶設立指南】3.與中心簽訂的《靈活就業參制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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