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個人退稅政策 東莞個人所得稅退稅操作指引

居民個人 2019 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 6 萬元可以在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內通過標準申報辦理年度匯算 。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請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
專家建議,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19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 。
以“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為例,界面列出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及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項目,逐項對照是否準確,如有遺漏,點擊相應項目可以進行修改或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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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個人退稅政策 東莞個人所得稅退稅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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