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單位繳存公積金 公積金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理要求
法人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
所需材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號);
(二)《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登記表》一式二份 。
辦理流程
【吉林市單位繳存公積金 公積金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申請單位登陸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下載《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登記表》,填寫后打印并加蓋印章;
(二)單位專管員持相關要件到所在地縣(市、區)住房公積金分支機構申請辦理;
(三)管理機構對申請開戶單位進行審核;
(四)經審批后,辦理單位開戶業務;
(五)業務辦結后,單位專管員簽字,取回憑證回聯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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