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潞城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條件

【長治潞城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條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向社區(村委)或工作單位提出申請,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申請人具有我區潞華派出所、五里后派出所或侯家莊派出所1年以上居民戶口,且在我區建成區內生活居住的 。
(2)申請家庭在我區建成區內無房、無建設用地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或購買過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高于12萬元),未租住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自申請之日前五年之內無住房轉讓、出售行為的 。作為家庭成員享受過以前年度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后因成家、離異等分戶實際不享受該住房的除外 。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195元(即低于2020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3135元×70%=23195元) 。
(5)誠信據實申請,在我區建成區內申請人及配偶父母(60周歲及以上申請人子女),在我區建成區范圍內有院落式住房或有兩套及以上單元式住房,人均住房面積須低于15平方米 。住房建筑面積認定首先以產權登記為準,未登記的以購房(認購)協議為準 。無前述要件材料顯示面積的,按《房產測量規范》以入戶核查、現場查驗測量面積為準 。面積均采用建筑面積 。申請人申請時應提供父母(子女)身份及住房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土地證、房屋買賣合同協議等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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