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小微企業社保補貼申請流程 南京小微企業社保減免政策

(一)申報 。
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獎勵按季申報 。
符合申報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在季度首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申請補貼承諾書》;
2、《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勵申請表》;
3、《小微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獎勵人員花名冊》;
4、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用人單位申報補貼期間的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 。
表格下載地址:http://imgbdb3.bendibao.com/njbdb/live/202112/20/20211220173324_23043.doc
申請單位為勞務派遣企業的,另需提供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派遣協議、《南京市勞務派遣企業派遣人員花名冊表》 。
【南京市小微企業社保補貼申請流程 南京小微企業社保減免政策】
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獎勵應當在招用人員后的2年內申請;一次性獎勵應當在履行勞動合同滿1年后方可申請 。
(二)審核
區人社部門應在收到補貼申報后進行下列審核、處理:
(1)受理審核 。
經審核,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申報材料與內容不完備的,一次性告知原因退回補充申報 。小微企業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補充申報或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仍不完備的,不予受理 。
(2)內容審核 。
經審核受理的,核查小微企業及招用人員的資質、就業登記、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等情況,核查無誤的予以通過 。
(3)匯總上報 。
審核通過的,區人社部門公示三天;對無有效投訴的,將申報補貼有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補貼申請表》、匯總表于當月15日前報市人社部門 。
區人社部門應將申報、審核、上報的資料按季歸集存檔備查 。
(三)復核
市人社部門對各區上報的材料予以復核,匯總后將補貼申請表、匯總表報市財政部門 。
(四)核撥
市財政部門審定,將社保補貼資金撥付至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撥付至申請補貼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一次性獎勵撥付至所在區財政部門,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申請補貼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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