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辦理條件:
德州市行政區域內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城鎮居民、各類院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學齡前兒童、進城務工農民及隨遷家屬和進城就讀農村學生 。
辦理材料:
序號
人群
材料名稱
要求
數量
備注
1
新參保居民
戶口本、身份證、一寸照片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份復印件、1張照片
攜帶材料繳納醫保費,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冊 。
2
續保居民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冊

3
低保居民
《山東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原件、復印件
1份復印件
新參保居民,還需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原件、1份復印件),一張一寸照片;續保居民,還需提供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冊 。
4
重殘居民(殘疾等級二級以上含二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原件、復印件
1份復印件
新參保居民,還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1份復印件)一張一寸照片;續保居民,還需提供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冊 。
5
學生
各類院校學生、學齡前兒童,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參保繳費 。
6
社區居民
到居住地社區參保繳費 。
辦理流程:
學校學生:
步驟一:申報 。學校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攜帶以下材料辦理申報:
1.參保學生繳費明細表(電子版);
2.低保學生、重殘學生還需要提供低保證和殘疾等級二級以上(含二級)殘疾證的原件、復印件(一份) 。
步驟二:繳費 。市屬院校學生到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公室、區屬院校學生到所屬區(德城區城居辦、經濟開發區城居辦、運河開發區組織人事部)辦理繳費申報 。
步驟三:辦結 。市區經辦機構根據學校提供的材料辦理增員,經辦機構將新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微機,并形成個人繳費記錄;對續保人員,將其繳費記錄延續 。
社區居民:
1.社區居民,續保居民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攜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冊到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繳費申報;
2.新保居民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攜帶身份證(二代)到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繳費申報,低保居民、重殘居民還需要攜帶低保證和殘疾等級二級以上(含二級)殘疾證辦理申報 。
辦理流程圖:

【德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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