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養老保險平均工資 天津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一、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
【天津養老保險平均工資 天津職工養老保險待遇】1.正常退休: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管理崗)或滿50周歲(操作崗或個人繳費);
2.特崗退休: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
3.病退: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
確定法定退休年齡依據本人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以參保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為準 。中國大陸公民為居民二代身份證;港澳臺同胞為通行證或居住證;外國人為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二、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保險費滿十五年的,從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為止 。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視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
三、1998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其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按照以下規定的月標準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 。
(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 。計發月數按照國家規定,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在按照前款規定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
四、注意事項
(一)2015-03-15起,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十五年的,職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二)建立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 。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上年度職工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每年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 。
(三)2015-03-15前退休的職工,在原退休待遇的基礎上,每年可以按照四、第(二)條調整養老金 。
(四)職工因失業或者其他原因中斷就業時,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予退還 。再就業后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前后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合并計算;未再就業的,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繳費年限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