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兩個五年入戶”落戶地怎么選擇?

細則中關于落戶地選擇的說明如下:
【東莞“兩個五年入戶”落戶地怎么選擇?】(一)申請人有自有房產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須向房產所在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戶政辦證 窗口提出申請,并將戶口遷入至自有房產中;
(二)申請人無自有房產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提出申請,并將戶口遷到工作單位集體戶,如工作單位無集體戶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提出申請,并將戶口遷到鎮街(園區)新型社區 。
申請獲得批準后,申請人及其隨遷人應將戶口分別遷入自有房產、單位集體戶或新型社區 。
再來看看細則中的說明:
重點1 在符合兩個五年的情況下再考慮落戶地點的問題,如果你連基本的條件都沒有達到,就卡在了第一步 。
重點2 父母在東莞有房產可以嗎?不可以!細則中要求的是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才可以作為落戶地點 。
重點3 關于無房產的要入單位集體戶的,建議咨詢工作單位的人事或者行政等人員,公司集體戶的具體內容 。每個公司的情況不同,奶茶也不好說明 。
重點4 無房產單位無集體戶的,需要在工作單位所在的鎮街公安分局提出申請,辦理后戶口落在新型社區 。
重點5 單位有集體戶但是不想進集體戶要進新型社區的可以嗎?
根據12345熱線工作人員的回復,是可以的 。這個可以自主選擇 。
重點6 新型戶口可以再接受父母投靠嗎?據公安局戶政科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的了解是不可以的 。具體的情況還不清楚 。(這點持保留態度,以后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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