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超過4人居民戶可以增加多少用水量

根據揚州市物價局《關于完善市區民用自來水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揚價工[2015]137號)文件精神,市區居民用自來水階梯水價實施標準如下:
1、民用自來水基本價格仍執行1.70元/立方米,即到戶價3.00元/立方米(含水資源費0.2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 1.10元/立方米);
2、階梯年用水量及價格:居民用戶按4人為基本戶(不足4人按4人計算),第一級水量192立方米/戶(含)以下,第二級水量193-288立方米/戶(含),第三級為288立方米/戶以上 。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1:1.5:3的比例,對應基本水價分別為1.7元/立方米、2.55元/立方米、5.1元/立方米,按年度用水量超額累進分級計算 。
3、超過4人以上的居民戶,憑戶口簿(所住地與戶籍地一致)或所處街道(居委會、派出所)蓋章證明,經水務公司確認后,每超過1人增加用量48立方米/年 。
寶帶服務大廳:文匯東路247號(寶帶小區北門)
【揚州超過4人居民戶可以增加多少用水量】東花園服務大廳:湯汪路183號(東升花園西門北200米)
鴻福服務大廳:史可法路58號(鴻福家園小區西門)
文昌服務大廳:文昌中路6號(文昌花園小區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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