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莘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2022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以下內容來源于2022年6月16日聊城莘縣人社賬號發布: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限莘縣戶籍的崗位,落戶時間截止簡章發布之日);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除崗位另有要求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1)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莘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含備案制)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
我省2012年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2016年以前選聘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0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山東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定向招聘 。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需提供材料見附件3)
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根據人社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1號)要求,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教師招聘,通過教師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 。中小學幼兒園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響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教師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高校畢業生參加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被聘用為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應當在試用期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
對2021年及2022年已通過教師資格面試,因疫情影響未取得普通話證書而不能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考生,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
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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