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臺灣通行證辦理流程 港灣臺通行證怎么辦理

一、辦證對象: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清徐居民;
二、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 。
2、交驗本人戶口本和個人身份證原件,留存身份證正面、戶口本本人資料頁復印件 。
3、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同時交驗監護人同意出境的聲明及居民身份證明 。
三、辦證時限:
首次申領《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辦證時限為15個工作日;
已持有《通行證》,僅辦理赴臺個人旅游簽注的,辦證時限為5個工作日 。
四、辦證費用: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證件費30元,個人旅游簽注20元 。
五、辦證地點:
清徐縣公安局辦證接待中心
辦公地址:清徐縣文源路東段198號清徐縣政務大廳
咨詢電話:0351-2965160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太原市清徐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清徐縣文源路東段198號,清徐縣政務服務中心
【清徐臺灣通行證辦理流程 港灣臺通行證怎么辦理】電話:0351-2965160
辦理時間: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辦公地點:太原市五一東街155號;
電話:0351—4612787;
辦公時間:08:00-11:30,14:00-17:30;
周五下午及雙休日、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公;
其他注意事項:
須本人親自帶所需材料到窗口辦理,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和行政隸屬關系,提交單位意見并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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