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企業職工因病退休或退職申請條件

【臨沂企業職工因病退休或退職申請條件】一、申請條件
(一)準予核準的條件
1.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 , 女年滿45周歲;因病退職不受年齡限制 , 只需符合累計繳費滿15年 。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二)不予核準的情形:
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 , 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證明以上條件的書面申請材料 。
二、辦理程序
職工所在單位或縣區對病退或退職的職工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 匯總后報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由勞動關系科兩名工作人員分別進行審核 , 第一名工作人員對擬退休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 , 符合退休條件的 , 出具審查意見 , 第二名工作人員進行復審 , 確認與第一位工作人員結論一致 , 進行退休核準 。通過核準的職工名單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在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無異議后進行審批 。
三、申請時間
(一)周一至周五 , 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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