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租賃型人才公寓第一批房源配租范圍

根據《 關于公布棲霞市市級人才公寓(租賃型)第一批房源和開展配租工作的通知》:
【棲霞市租賃型人才公寓第一批房源配租范圍】配租范圍
(一)單位范圍
棲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
(二)人員范圍
人才公寓分配對象范圍包括:
首批人才公寓面向經煙臺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圍之內: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棲霞市行政區域內有住房或5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棲霞市行政區域內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情況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煙臺市或棲霞市人才購房補貼、生活補貼、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中的任一補貼政策的;
4.本人因違反煙臺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的 。
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時享受煙臺市或棲霞市人才購房補貼、生活補貼、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政策 。申請上述三種補貼中任一補貼的,須騰退人才公寓,補足公寓租金,否則補貼申領不予審核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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