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罪構成要件,侵犯著作權罪的構成要件

【侵犯著作權罪構成要件,侵犯著作權罪的構成要件】

侵犯著作權罪構成要件,侵犯著作權罪的構成要件

文章插圖
一、客體要件侵犯著作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著作權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 , 著作權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主要是指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等擁有的著作鄰接權 。
二、客觀要件侵犯著作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國《著作權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了15種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但是根據本條規定 , 只有下列四種侵權行為可以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行為 。任何未經上述人員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屬于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行為 。當然不同行為人事先通謀而分別實施復制、發行的 , 屬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行為出版是指把作品編輯加工后 , 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的行為 。
3、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行為 。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這是一種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為 。
三、主體要件侵犯著作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 也包括經國家批準和未經國家批準從事出版、發行活動的單位 。依本節第220條之規定,單位犯侵犯著作權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營利的目的 。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如誤認為他人作品已過保護期而復制發行 , 或雖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譽等非營利目的的,則不能構成本罪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