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開發區對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國際化人才培訓的補貼額度

鼓勵人才培養
第十二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對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國際化人才培訓 。開發區按照擇優資助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和企業申報,每年選擇資助一批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國外技術培訓,對其發生的培訓費用,經管委會審核批準,給予20%的資助,每人每年的最高資助額度為1萬元 。
第十三條 鼓勵社會力量來開發區興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根據投資規模、專業設置、辦學水平,給予投資額(實收資本)10%的一次性資助,資助金額在30萬元以內 。
鼓勵企業開展技能型人才培養,對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培訓、鑒定費用給予100%的資助,每人每次的資助金額在5000元以內 。
第十四條 鼓勵參加學歷進修,對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給予學費資助,每人的資助金額在1萬元以內 。
第二十條 《辦法》第十三條所提“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是指具備法人資格和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已經開展培訓6個月以上的各類職業院校培訓機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及企業內具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 。培訓機構的專業設置應符合市場需求,培訓、鑒定合格率達到80%以上 。
(一)“投資額”是指培訓機構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實際投入的資金數額,包括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 ?!皩嵤召Y本”是指培訓機構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包括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各種形式的投入 。
1.申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資助提供材料:①《廊坊開發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資助申請表》;②培訓機構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辦學許可證、法人身份證(或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培訓機構章程(辦學宗旨、辦學規模、組織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學員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鑒定制度等)、場地證明、驗資報告、培訓人員花名冊;④教師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職業資格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證明、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原件驗證后當場退回,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
2.申請程序:培訓機構從開發區人力資源網下載《廊坊開發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資助申請表》,填寫、打印、蓋章后并攜帶相關材料于每年7月份、12月份向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經區人社局審核且公示無異議的,報工管委審批后,由區人社局將資助資金撥入培訓機構銀行賬戶 。
(二)“開展技能型人才培養”的企業委托的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需經區人社局備案 。培訓后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予資助 。
1.申請技能型人才培養資助提供材料:①《廊坊開發區技能型人才培養資助申請表》、《技能型人才培養人員名冊》;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法人身份證(或護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委托培訓協議、培訓和鑒定費用有效票據、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培訓人員身份證、職業資格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證明、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原件驗證后當場退回,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
2.申請程序:企業從開發區人力資源網下載《廊坊開發區技能型人才培養資助申請表》和《技能型人才培養人員名冊》,填寫、打印、蓋章后并攜帶相關材料于每年7月份、12月份向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經區人社局審核且公示無異議的,報工管委審批后,由區人社局將資助資金撥入企業銀行賬戶 。接受培訓的人員自行墊付培訓和鑒定費用的,企業應在收到資助資金10日內發放給個人 。
第二十一條 《辦法》第十四條所提“參加學歷進修”的人員,取得同一學位層次的只資助一次,取得碩士學位后又取得博士學位的,可按規定再次申請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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