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就業困難認定申請 南通就業困難認定申請流程

一.南通就業困難認定申請的流程
1.個人申請
申請人本人應攜帶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原件(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本市戶籍跨縣(市)居住的須另提供居住證原件,填寫《南通市失業登記及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以下簡稱《申請認定表》),向常住地的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提出申請;也可通過“南通人社網上辦事大廳”自助辦理 。
2.街道(鄉鎮)受理審核
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受理、核實相關資料后,對審核確認符合條件人員的信息錄入就業管理信息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申請認定表》上簽署意見,并將相關信息上報至縣(市、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 。
3.縣(市、區)認定
縣(市、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上報材料,在就業管理信息系統內進行認定 。
二.南通就業困難認定申請所需材料
各類認定對象還需要提供以下有效期內相關材料的原件:
(1).特困職工家庭人員:《特困職工證》 。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
(3).殘疾人員:《殘疾人證》 。
(4).軍隊退役人員:退出現役相關證件 。
(5).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扶貧部門發放的證明材料 。
(6).優撫對象家庭人員: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放的證明材料 。
【南通就業困難認定申請 南通就業困難認定申請流程】(7).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征地安置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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