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 202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報考指南

202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報考指南
一、招生對象
1.生源地范圍: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即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長陽縣、五峰縣等10縣市 。
2.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考生可報考本計劃:
(1)上述生源地范圍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少數民族考生;
(2)上述生源地范圍且報名時戶籍、人事檔案均在湖北省內的非在職往屆少數民族考生(如考生已就讀高校第二學士學位視作非在職往屆考生,其戶籍、人事檔案可在就讀高校);
(3)上述生源地范圍且報名時工作單位、人事檔案仍在上述10個縣市的在職往屆少數民族考生;在上述10縣市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且報名時工作單位、人事檔案在上述10縣市的漢族在職考生 。
(4)在鄂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承擔教學和管理任務的在職教職工;在西藏工作滿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湖北籍在職考生 。(不限生源地、不限民族)
二、報考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湖北籍考生,根據以下考生類別分別提交相應資格審核材料:
1.應屆畢業少數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戶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記卡》(戶籍在原地未遷移至高校的)首頁地址頁、本人頁或《學生集體常住人口登記表》(戶籍已遷移至高校)的本人頁;
【條件+材料 202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報考指南】(3)考生所在高校學籍管理部門蓋章出具的在校學籍證明或教育部在線學籍驗證報告;
(4)《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
2.非在職往屆少數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戶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首頁地址頁、本人頁;
(3)本人畢業證書;
(4)本人人事檔案在湖北省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我省畢業高校)托管的檔案托管協議書或檔案托管(存放)證明(有簽章);
(5)《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
就讀高校第二學士學位并報考本計劃的考生視同非在職往屆考生,如檔案、戶籍已轉至就讀高校,需另提供《學生集體常住人口登記表》并由所在高校就業工作負責職能部門出具在校就讀第二學士學位未就業及托管檔案的證明 。
3.在職往屆少數民族考生、漢族在職考生和內地西藏班、新疆班在職教職工
(1)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戶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首頁地址頁、本人頁;
(3)本人畢業證書;
(4)所在單位開具的在職工作年限、工作職務(崗位)及同意報考的證明(有簽章);
(5)《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登記表中“在職考生單位意見”欄需所在單位簽章(所在單位也可在此欄填寫同意報考意見) 。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湖北籍在職考生
(1)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戶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首頁地址頁、本人頁;
(3)本人畢業證書;
(4)所在西藏自治區工作單位開具的在職工作年限、工作職務(崗位)及同意報考的證明(有簽章)及與西藏自治區、招生學校分別簽訂的“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
(5)《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登記表中“在職考生單位意見”欄需所在單位簽章(所在單位也可在此欄填寫同意報考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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