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一)就讀于我市的外地生源,入學時自愿將戶口遷入學校所在地的,需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遷移證》原件 。
【韶關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需要準備什么材料?】(二)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遷入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需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遷移證》原件;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用人單位接收證明 。
(三)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的接收證明,由原籍派出所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準予遷入證明》 。
(四)原我市生源因畢業、退學、休學、肄業從學校遷回原籍落戶的,需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證》或退學、休學、肄業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遷移證》原件;
(3)原戶口底冊或原《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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