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乳山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什么時候發放?

請問認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后什么時候開始發放待遇?
按規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一年審批兩次,每年的上半年、下半年都會進行一次審批 。對認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的人員,上半年認定的從當年7月份起,下半年認定的從第二年1月起享受相關待遇 。
【威海乳山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什么時候發放?】
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具體如下,1.五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申請人社保情況證明材料;3.書面申請;4.退伍證或退伍登記表復印件;5.原始病歷或相關醫療結論原始檔案(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6.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7.戶口本復印件;8.村委會證明;9.近期慢性病病歷或檢查報告、診斷報告(這里要強調一下,注意檢查疾病要與在部隊服役期間患慢性病記載一致) 。
關于申請時間這方面,無特殊情況,每季度的首月1至10日為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受理審核材料時間,申請人可以提前準備好相關申請材料,按時向戶口所在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認定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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