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國務院專門明確對部分需補稅的中低收入納稅人免除年度匯算義務,財政部、稅務總局據此制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 。《公告》第二條根據94號財稅公告規定,列明了無需辦理2020年度匯算的納稅人類型:

第一類是對部分本來應當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納稅人,免除其匯算義務 。包括:《公告》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需要說明的是,依據94號財稅公告,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匯算的情形內 。
【威海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類是《公告》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 。在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人無需退補稅,或者自愿放棄退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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