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還在用微信、支付寶給個人付酬勞?企業這樣操作有風險!( 二 )


一定不能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嗎?并不 , 是否采用對公賬戶是關鍵《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 ,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持稅務登記證件 , 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 , 并將其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
上述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都屬于對公賬戶 , 也就是說 , 法規要求企業所有的對公賬戶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 而個人微信、支付寶賬戶不屬于企業的對公賬戶 , 不存在強制報告的要求 , 監管盲區便會增多 。
因此 , 監管部門近年來加大了對微信和支付寶私人賬戶收付款的稅務檢查力度 。 為確保企業財稅合規 , 盡可能管控風險 , 建議企業開設對公賬戶 , 在支付款項時實現“對公轉賬” 。
“對公轉賬”模式下 , 對公賬戶可開具具有法律效益的收據等 , 可以對賬戶流水進行核查 , 留存每一筆支付明細 。 當然 , 有了對公賬戶以后 , 企業也可以通過支付寶微信給靈活就業者打款 。
使用對公賬戶的公司來往賬目清晰 , 操作合規 , 也便于企業進行風險管控 。 在稅務監管越發嚴格的當下 , 提醒各位企業主 , 切勿抱僥幸心理 , 稅務風險不可忽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