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參保人未就業配偶怎么辦理就醫確認?

參保人未就業配偶生育的,應當事先在東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定產前檢查的醫療機構,并持以下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1.職工生育保險產前檢查醫療機構定點表;
2.診斷證明復印件;
3.夫妻雙方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4.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
【東莞參保人未就業配偶怎么辦理就醫確認?】注: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并須提供原件備查,以上資料參保人需留存的,應在申領前自行復印;復印件需單位蓋章(單位代辦的)或申請人簽名(個人申辦)確認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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