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淄博市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淄博工傷保險繳費:
根據《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
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即: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 。
【淄博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淄博市工傷保險繳費比例】人社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魯人社發〔2015〕52號,自2015年10月1日起,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確定為:
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 。
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可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結存、行業工傷保險費使用等情況由市人社局會同財政局適時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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