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區工傷認定電話 淄博工傷認定辦理流程怎么走

淄博工傷認定辦理流程:
1、申請:
(1)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臨淄區工傷認定電話 淄博工傷認定辦理流程怎么走】
(2)遇有特殊情況 , 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 , 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
(3)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2、受理:
(1)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 申請材料齊全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 , 予以受理 。
(2)申請材料中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 , 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的 , 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
3、審核:
審核材料 , 根據需要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核實 , 疑難案例提交工傷評議小組集體評議 。
4、批準:
科室負責人簽署初審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簽 。
5、辦結:
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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