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立一級醫院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的通知

關于公立一級醫院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的通知:
為深化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機制改革,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建立有利于分級診療的價格體系,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魯辦發〔2018〕18號)和《山東省定價目錄》(魯價綜發〔2018〕54號)等有關規定,在委托第三方機構成本審核,成立工作專班,對各類數據進行核實、匯總、測算的基礎上,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調整公立一級醫院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經市政府同意 。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促進公立醫院良性發展
降低部分大型設備檢查、檢驗項目價格,提高綜合、治療、介入、手術、中醫類等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具體價格詳見附表) 。附表所列價格為公立醫療機構的最高價格,下浮幅度不限 。
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推進公立醫院規范診療、有效控費
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實行差別化價格政策,對不同難易程度的診療項目價格保持適當差價,促進分級診療,推動醫療資源有序流轉 。
(一)完善一般診療費政策 。適度提高基層醫院一般診療費標準,按比價關系提高綜合診療類醫療服務價格,調動公立一級醫院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 。
(二)支持“醫聯體”、“醫供體”發展 。醫技診療類收費項目中除少數實行分級定價外,保持大多數收費項目三、二、一級醫院價格一致,方便不同級別醫院檢驗類項目的相互協作 。
(三)適度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和醫生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 。臨床診療類項目,以市屬二級醫院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上限,公立一級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總體水平按照市屬二級醫院醫療價格的85%執行 。
(四)促進中醫民族醫診療發展 。支持公立一級醫院中醫發展,促進中醫正骨手法、針刺等項目傳承創新,除肩周炎推拿治療等少數收費項目實行分級定價外,保持大多數收費項目三、二、一級醫院價格一致 。
三、工作要求
【淄博公立一級醫院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的通知】(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穩步推進 。各醫療機構要增加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積極穩妥推進價格調整工作,對出現的異常情況和問題,要及時應對,有效化解,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
(二)規范內部管理,提升醫療服務質量 。各醫療機構要完善內部管理機制,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落實門(急)診費用清單、住院費用一日清單等制度 。通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加強成本核算,優化醫療服務流程,改善就醫體驗,做到質價相符 。
(三)嚴格執行價格公示制度 。各醫療機構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藥品、醫用材料、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服務規范等內容,自覺接受醫保、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價格政策、不實行價格公示等各種亂收費、亂漲價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
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報告 。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
附:淄博市公立一級醫院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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