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發布關于老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納入工傷保險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 )


五、有關事項及工作要求
(一)“老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納入社會統籌實行實名制管理 ,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相關材料建立“老工傷人員”檔案 。
(二)用人單位繳納的風險備用金實行單獨核算 , “老工傷人員”相關費用納入后 , 不列入用人單位費率浮動計算范圍 。
(三)“老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納入后的標準及辦理程序 ,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