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教育局 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的通知
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處,各駐地院校,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陜政發〔2019〕19號)和市委十三屆十次全會關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進一步簡化優化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優化服務流程,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就業手續
我市非公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不再由用人單位所屬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簽章 。畢業生持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即可到學校辦理派遣手續,檔案轉遞至單位所屬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轉遞地址見附件) 。
【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的通知】二、簡化高校畢業生報到備案手續辦理
取消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報到備案手續辦理,西安市畢業生就業服務綜合管理系統、西安市師范類畢業生就業介紹信管理系統同步關閉 。畢業生畢業后可持《報到證》等相關材料到用人單位所屬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檔案托管手續,畢業生落戶手續根據本市相關政策規定辦理 。此前,因各種原因未在《報到證》上簽章的,今后無需補辦 。
三、進一步加強西安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切實做好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工作,引導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實名登記 。對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要根據其就業意向和就業需求,主動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畢業生登記后三個月內至少要提供1次以上的政策咨詢、就業推薦、職業指導等服務,促進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早盡快實現就業 。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中職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參照第一、二項執行 。其他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
附件:西安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檔案轉遞地址及聯系方式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安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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