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生育保險醫療費及生育津貼規定

生育保險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的一般規定:
一、產前檢查費用
1.參保女職工發生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產前檢查費 , 定額支付標準為550元 。
2.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的配偶未就業 , 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 按照女職工產前檢查費的50%享受產前檢查費補助 。
二、生育醫療費用
1.參保女職工發生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 , 定額支付標準為:自然分娩 , 二級及以下醫院2000元、三級醫院3000元;剖宮產 , 二級及以下醫院3400元、三級醫院5300元 。
2.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的配偶未就業 , 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 , 按照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支付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補助 。
三、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1.參保職工發生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術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
2.門診定額支付標準為: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避孕術)60元 , 門診人工流產同時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避孕術)72元;
3.門診人工流產手術 , 一級醫院37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430元 。
4.住院定額支付標準為:住院人工引產手術 , 一級醫院1200元、二級醫院1400元、三級醫院1600元;雙側輸卵管節育術700元 , 輸精管絕育術350元 , 復通手術350元 。
四、生育津貼
1.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為98天 。
2.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 , 每多生育1個嬰兒 , 增加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即≤112天)流產的 , 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為15天;
5.懷孕4個月以上(即>112天)引產的 , 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為42天 。
【臨沂市生育保險醫療費及生育津貼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參保職工按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增加的產假、護理假 , 視為出勤 , 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 , 福利待遇不變 。生育津貼和工資不重復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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