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臨沂失業險領取指南

臨沂失業保險金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呢?領取失業金的標準是怎么樣的?本地寶小編為你提供臨沂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 領取標準 領取標準:
【臨沂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臨沂失業險領取指南】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 。
目前執行標準:
1)市本級和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高新區
每人每月1557元
2)九縣(沂南、郯城、沂水、蘭陵、費縣、平邑、菖南、蒙陰、臨沭)
每人每月1395元 。
領取期限: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
1)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延發期限: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由其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延發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延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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