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病病種概念

煙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病病種概念
門診慢病是指經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確認備案,需要長期門診治療,其費用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的部分疾病,主要分為門診甲類和乙類慢性病,其中甲類16種,乙類57種 。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病待遇標準
門診慢病分為甲類慢性病和乙類慢性病 。
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 。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10% 。
乙類慢性病門診實行起付線和限額管理 。乙類慢性病年度起付線標準:300元(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不設起付線) 。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個醫療年度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
【煙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病病種概念】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并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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