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開發區人才公寓 煙臺芝罘區首批人才公寓

煙臺關于面向全區符合條件的人才統籌配租芝罘區首批人才公寓(租賃型)的通知
圍繞優化人才發展生態,營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環境,滿足人才住房需求,擬面向全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人才統籌配租芝罘區首批人才公寓(租賃型) 。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租范圍
(一)單位范圍
芝罘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
(二)人員范圍
首批人才公寓面向經煙臺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圍之內: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芝罘區行政區域內有住房或5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芝罘區行政區域內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煙臺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情況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煙臺市或芝罘區人才購房補貼、生活補貼、崗位補貼、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中的任一補貼政策的;
4.本人因違反煙臺市人才政策規定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的 。
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時享受煙臺市人才購房補貼、生活補貼、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政策 。申請上述三種補貼中任一補貼的,須騰退人才公寓,補足公寓租金,否則補貼申領不予審核通過 。
【煙臺開發區人才公寓 煙臺芝罘區首批人才公寓】
二、配租房源
本次計劃推出人才公寓20套 。
中萃苑小區:位于芝罘區南大街158號,戶型為兩居室,房屋面積從96—119平方米不等,地處配套完善的市中心區成熟社區 。
以上房源詳細信息見附件 。
租金最低繳費周期為12個月 。申請退租的,退租當月租金按實際租賃天數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違約金,未發生的租金予以退還 。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制冷、采暖、有線電視、寬帶、物業費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超出限定配租面積部分按照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執行,不享受租金優惠政策 。
五、配租安排
(一)配租時間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3日 。
(二)配租流程
通過線下申報,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出申請 。由用人單位根據高層次人才住房需求情況,向芝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證書、申請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芝罘區人才公寓申請表,經芝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初審通過后報芝罘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2.房源配租 。芝罘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經復審確定符合條件的,會同芝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明確人才公寓分配的戶型、數量等,反饋給用人單位和高層次人才 。
3.分配公示 。用人單位和高層次人才同意配租方案的,由芝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將人才公寓配租方案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安排配租 。
4.簽訂合同 。由芝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申請單位、申請人簽訂人才公寓租賃服務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
(三)提報材料
申請人才公寓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關系證明;
3.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相關證件;
4.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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