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豐澤南埔山改造最新進展 泉州豐澤南埔山片區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南埔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泉政文〔2020〕6號)等有關規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了南埔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20〕158號),現將南埔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征收范圍內征收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泉州市豐澤區南埔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
二、征收范圍:東臨通源街,西至城東-北峰快速通道,南臨324國道,北至刺桐路北拓城東段(具體以泉州市豐澤區南埔山片區改造規劃項目征收范圍圖為準) 。【泉州豐澤南埔山改造最新進展 泉州豐澤南埔山片區】
三、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22584233 。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華大街道辦事處,電話:22682141;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電話:22686522 。
五、簽約期限: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3月27日 。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 。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規定時間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
六、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
七、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
八、咨詢地點:南埔山片區項目建設指揮部、豐澤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 。
九、被征收人對《關于南埔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20〕158號)不服的,可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附件:《泉州市豐澤區南埔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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