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退稅辦理方式

?個稅退稅辦理方式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
2、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 。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
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 。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
?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1、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2、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 。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
【個稅退稅辦理方式】也就是說,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規定時間內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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