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少錢 湘潭市失業保險金是多少?

一、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 , 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 滿1年的領取期限為4個月 , 以后每增加1年即增加2個月 , 每次申領時間最長不超過24月;
享受失業保險金月數的月數=2×N+2(N為繳費年限,N≤11)
城鎮職工失業金發放標準:湖南省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5% 。
農民合同制工人 , 因不承擔個人繳費義務 , 只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 其標準為:連續工作每滿1年 , 按一個月失業金標準領取 , 每次不超過6個月 , 且一次性領取 。
選擇以城鎮職工身份參保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按城鎮職工對待 , 失業時可申領失業保險金 。
二、參保范圍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不包含個體工商戶) 。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合同制工人可根據本人意愿按城鎮職工或農民工身份進行參保 。
三、失業保險繳費
【湘潭市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少錢 湘潭市失業保險金是多少?】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 , 城鎮職工按照本人月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 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繳費月工資不能低于最低繳費基數) 。城鎮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單位代扣代繳(不能以個人的名義直接參保繳費) , 失業保險只作個人繳費記錄 , 無個人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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