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雁城優秀學子”評選流程

衡陽“雁城優秀學子”評選流程
(一)申報推薦
每年8月上旬 , 縣市區所轄學校根據條件要求向縣市區教育局推薦人選 , 縣市區教育局進行初審后向市教育局申報 。市直學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報 , 提出推薦人選 。各學校在推薦人選時需填寫《衡陽市“雁城優秀學子”獎勵對象申報表》(可在衡陽教育信息網www.hhyedu.com.cn下載) 。
(二)初審公示
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的申報對象進行審查 , 局黨委研究提出30名擬獎勵對象 , 在市內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無問題的 , 報市委人才辦審批 。
(三)審定發文
【衡陽“雁城優秀學子”評選流程】市委人才辦對市教育局報送的獎勵對象人選進行審定 , 審定后以市委人才辦名義發文公布獎勵對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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