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長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上牌登記問題解答( 二 )


10、有哪些情形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1)2019年4月15日之后購買且不符合“國標”的車輛;(2)擅自拼裝、改裝的;(3)提交的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合的;(4)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情形 。
11、原來已經辦理了上牌的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還需要再次辦理業務嗎?
答:需要 。長沙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車,均須到公安機關進行上牌登記(包括原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需換領號牌) 。
12、辦理注冊登記需要什么資料?
答: (1)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車輛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國家強制CCC認證證書 。
(2)辦理電動車臨時注冊登記,應當交驗車輛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 。若申請電動車(黃牌)登記的車主合格證、來歷憑證遺失的,可由車主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相應證明,前往上牌登記點進行上牌登記 。
(3)原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換領號牌的,攜帶身份證、原行駛證和號牌到車管所辦理 。
13、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需要買保險嗎?
答:長沙交警在“兩車”上牌登記工作過程中,不會強制要求車主購買治安防盜服務以及購買保險,但鼓勵車主自主選擇防盜或保險服務 。
特別提醒:
長沙電動車登記備案及上牌工作計劃于2020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屆時長沙交警將啟動“兩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專項整治,并且探索啟動“兩車”違法(闖燈、越線、逆行、搭載多人等)電子抓拍,進一步規范“兩車”的行停秩序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