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創業培訓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金額一覽

創業培訓補貼申報條件
(1)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余刑兩年內的服刑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開展不少于42個課時的培訓;

(2)培訓合格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
(3)提交了開班申請并經當地就業局確認 。
禁止性要求:
【武漢創業培訓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金額一覽】(1)對一年之內已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不予受理 。
(2)已參加創業培訓并享受相應培訓補貼的人員不予受理 。
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
可享受100元—2000 元人的創業培訓或創業意識培訓補貼 。
創業培訓補貼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2)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
(3)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5)關于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的通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