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技能提升補貼申報對象+申報條件

武漢市技能提升補貼申報條件說明
一、申報對象:
符合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 。
二、申報條件:
1.企業參保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 。
2.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領 。
3.在文件規定的“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或“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網站”()能查詢證書信息 。

企業組織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和新技師培訓等培訓項目,參訓職工通過培訓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企業及職工個人不能重復享受培訓項目補貼和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
備注: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一次 。
三、相關依據:
【武漢技能提升補貼申報對象+申報條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武人社發〔2017〕7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職業技能提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武人社發〔2019〕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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