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新區入學現場補報名所需材料匯總

一、新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材料:
1.戶籍證件: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法定監護人)頁、適齡兒童少年頁復印件(若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 , 雙方均需要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件: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結婚證(離異的 , 提供離婚證和撫養權協議)、兒童出生證明(出生證明丟失的請提供情況說明)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件:
①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或已備案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第2-8、16頁);房屋權利人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帶二維碼)、個人存量房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含丘地號)(線上查詢方式一:關注“吉事辦”微信公眾號 , 通過“專項服務”中的“不動產”進行“個人住房查詢”、“存量房查詢” , 打印 。查詢方式二:關注“長春市房產檔案館”微信公眾號 , 關注后點擊“網上查檔” , 選擇進行“個人住房查詢”、“存量房查詢” , 注冊賬號查詢、打印) 。
②購房協議(未備案未下產權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
③其他實際居住證明(近半年水、電、物業費繳費憑據等 , 能證明實際入住即可) 。
祖父母房產入學的 , 同時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無房證明(線上查詢方式一:關注“吉事辦”微信公眾號 , 通過“專項服務”中的“不動產”進行“個人住房查詢”、“存量房查詢” , 打印 。查詢方式二:關注“長春市房產檔案館”微信公眾號 , 關注后點擊“網上查檔” , 選擇進行“個人住房查詢”、“存量房查詢” , 注冊賬號查詢、打印) 。
4.由于以下“三種”特殊情況 , 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一方戶籍信息一致的 , 請同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一是軍人 , 需提供現役軍人證明(軍官證);二是在長春市城區外工作 , 因工作需要特殊情況暫時不能遷移戶口 , 提供戶籍地工作單位證明;三是農村戶籍 , 入學審核時 , 提供戶口本(如戶口本上是家庭戶口、居民戶口等不能辨識農村戶籍的 , 需提供村委會介紹信證明) 。
二、非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材料:
(一)持有居住證
1.戶籍證件: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法定監護人)頁、適齡兒童少年頁復印件(若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 , 雙方均需要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明證件:
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暫未辦理下來的 , 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適齡兒童少年《暫住人口信息登記表》(須有派出所簽章) 。
(二)在新區實際居住的九臺區、雙陽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戶籍證件: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法定監護人)頁、適齡兒童少年頁復印件(若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 , 雙方均需要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房產證件(實際居住):根據以下三種情況分別提供
(1)在新區購房已備案:提供產權證或已備案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第2—8、16頁)、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查詢方式:關注“吉事辦”微信公眾號 , 通過“專項服務”中的“不動產”進行“個人住房查詢”、打印)
(2)在新區購房未備案:提供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在新區租房實際居住:提供租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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