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侖區幼兒園新生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2021年北侖區幼兒園新生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幼兒園招生秩序,積極、穩妥地做好適齡幼兒入園工作,促進全區學前教育均衡優質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幼兒園管理條例》《寧波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等規定,結合北侖區實際,特制定《2021年北侖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
招生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根據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和我區學前教育實際情況,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全區幼兒園招生的指導工作,各街道負責本街道內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的管理組織工作,各轄區中心幼兒園負責轄區內幼兒園招生的落實工作 。
(二)相對就近原則根據學前教育資源分布及適齡幼兒戶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監護人)有效房產等情況,按相對就近的原則確定幼兒園的重點服務區域,結合戶籍遷入(登記)的時間開展適齡兒童入園招生工作 。
(三)公辦民辦統籌原則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統一納入各街道的招生計劃,統籌各幼兒園的學位資源 。
招生對象
(一)本區戶籍兒童
截止到報名之日戶籍在北侖區的年滿3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 。
(二)符合“青年北侖”相關條件的非本區戶籍兒童
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北侖區(不含大榭開發區)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查驗日《浙江省居住證》仍在有效期內,同時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區(不含大榭開發區)合法穩定就業,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已累計按月繳納滿12個月,且延續到報名日仍然在參保(補繳月份無效)的年滿3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 。
如果父母存在離異、喪偶或配偶服刑、殘疾等情況,可僅出示父母或監護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如:離異的需提供有效的離婚證明;喪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關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配偶殘疾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殘聯出具的殘疾證明) 。
招生程序
(一)招生人數預測
招生前各街道與區教育局對接,做好2021年適齡兒童的入園人數預測和各幼兒園的學位資源排摸 。
(二)確定招生計劃
在入園人數和學位資源基本情況排摸清楚后,根據市區文件精神,各轄區中心幼兒園在街道統籌管理下,認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方式、招生范圍、招生程序、保教費收費標準及超計劃分流方案等內容 。各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經所屬街道同意后報區教育局職成學前教育科備案 。直屬幼兒園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制定 。
(三)發布招生信息
4月15日至20日間各街道以街道或轄區中心幼兒園為單位采取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招生公告(招生簡章) 。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辦法、需準備材料、幼兒園等級、收費標準、咨詢電話等 。
(四)新生報名登記
4月至5月為全區幼兒園網上報名登記時段 。
各街道幼兒園報名招生將按“公民入學入園一件事”要求入駐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或“北侖教育”微信公眾號試行網上辦理 。第一階段本區戶籍兒童網絡報名與現場確認,時間在4月26日至5月6日 。第二階段符合“青年北侖”相關條件的非本區戶籍兒童網絡報名與現場確認,時間在5月17日至5月25日 。具體招生時間及報名辦法將會發布《2021年北侖區幼兒園新生網絡報名辦法》,請關注“北侖教育”和各轄區中心幼兒園微信公眾號,也可撥打相關電話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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