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侖區幼兒園新生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二 )


(五)招生錄取工作
嚴格執行招生方案進行招生錄取 。各幼兒園招生工作要嚴格按照審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計劃執行,嚴格招生程序,嚴格控制班額 。5月至6月,完成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幼兒園適時發布招生公告 。
(六)后續招生協調
招生工作結束后,各街道統籌指導街道內轄區中心幼兒園及時了解新生錄取報到情況,積極幫助指導未被錄取的重點服務區域或符合青年北侖政策的適齡幼兒家長的后續報名 。
相關工作要求
(一)嚴控小小班(托班)規模 ?,F有教育資源均應優先用于招收3~5周歲的幼兒就讀,全區幼兒園原則上不設立小小班,如滿足適齡兒童后仍有空余學位可設立小小班的,須到職成學前教育科審批同意后方可招生 。小小班的班額原則上須控制在20人以內,未經備案許可則視作違規招生 ?,F就讀小小班的幼兒如需在我區就讀小班,須重新網上報名 。
(二)民辦幼兒園須按區教育局、各街道核定的規模、招生計劃和招生的對象要求規范招生,對未按規定招生的幼兒園,區教育局視具體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額專項補助資金,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該園當年年檢“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論處,情節特別嚴重的全區通告或次年勒令停止辦園 。
(三)各轄區中心幼兒園要積極指導落實轄區內幼兒園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網上報名管理與錄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全面保證轄區內幼兒園95%以上適齡兒童均進行網上報名 。各園要設置現場服務點,提供現場咨詢,指導幫助網上報名有困難的家長順利完成報名 。原則上無特殊情況,未參加網上報名的,不作為錄取名額 。
(四)針對區域學前教育優質資源緊張情況,為保證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明確以下政策:
1.堅持“房、戶一致”優先原則 。北侖區域內一類的普惠性幼兒園設立重點服務區域,招生錄取時優先滿足重點服務區域的戶房一致、以及重點服務區內自然村的適齡兒童 。戶籍認定時間截止到報名之日 。
2.落實相關的優待政策 。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臺灣同胞、華僑子女以及由區政府認定的重點企業骨干子女等特殊對象的適齡兒童入園按照相關政策予以落實 。
3.落實“青年北侖”相關政策 。各園有序接納符合“青年北侖”相關條件的非北侖戶籍青年的子女入園就讀 。
4.明確“有效房產”定義 。有效房產是指國有土地或農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 。適齡兒童監護人的有效房產產權份額須占50%以上(不含50%),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該園就讀,該套房產不能再作為入讀幼兒園的有效房產 。報名時,擁有多套房產的家庭,只能選擇一處房產作為報名的依據之一 。有效房產認定時間截止到報名之日 。
5.重視特殊教育 。要關心殘疾兒童教育,重點服務區域的戶房一致、以及重點服務區內自然村的適齡特殊兒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要求隨班就讀的,各園不得拒收 。不具備隨班就讀能力的特殊兒童,可到特殊教育幼兒園就讀 。需要特殊教育的幼兒詳見北侖區陽光學校招生公告 。
6.申請延緩入園 。適齡兒童年滿三周歲,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出示醫院等相關證明,并提出書面申請后,報所在重點服務區的幼兒園備案 。
幼兒園在招生錄取時按下列順序(不含高收費幼兒園)
第一順序位:適齡兒童父母在幼兒園重點服務區域有有效房產,且戶房一致、以及重點服務區內的自然村 。
第二順序位:適齡兒童父母在本街道內無有效房產,但兒童與同一戶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兒園重點服務區域有有效房產,且戶房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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