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層次人才用購房補貼買的房能交易嗎?

?杭州高層次人才用購房補貼買的房能交易嗎?
使用杭州市本級購房補貼所購的高層次人才住房,申請人自購房補貼首次發放之日起在杭州市、區縣(市)用人單位工作累計滿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申請對象條件
對經認定的A類人才實行“一人一議”;B、C、D 類人才申請時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杭州市、區縣(市)用人單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與區屬用人單位簽訂5年(含)以上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在區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區屬營業執照(擔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
(2)持有杭州區屬常住居民戶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 紅卡”)或經杭州市分類認定的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戶籍人才 。
(3)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申請區屬無住房,且未在杭州市享受過相關住房優惠政策 。符合以下3種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產不納入住房核定范圍:
①人才參加工作前與父母在區屬范圍內僅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請購房補貼之日前已將該房轉讓給父母的;
②在2013年10月21日(含)之后引進杭州的人才,從2013年10月21日(含)到引進之日期間無房,但申請購房補貼之日前在區屬范圍內僅購買一套住房的;
【杭州高層次人才用購房補貼買的房能交易嗎?】③人才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區屬范圍內的住房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已轉讓滿2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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