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區本級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比例

報銷比例95%,個人只需承擔5%,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
注意:
【烏魯木齊區本級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比例】烏魯木齊市城鎮職工大病醫保與區本級城鎮職工大病醫保不同:
烏市城鎮職工參保人員大病保險不設起付標準,也不分段執行,只要是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其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經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補助后,超過大額醫療補助最高支付限額的個人自付部分,城鎮職工大病保險承擔95%,個人承擔5% 。
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基金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不再另行繳費 。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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