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失業保險參保條件 河北廊坊失業險網上怎么申請

【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以營業執照(登記證書)發證機關為準,到相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 。
職工個人: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且未在當地參加失業保險 。
【參保比例】
用人單位:0.7%
職工個人:0.3%
合計:1%
【廊坊失業保險參保條件 河北廊坊失業險網上怎么申請】說明:
1、“本市最低工資”是指當前廊坊市在崗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2、自2020年10月1日起,廊坊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調整后的具體標準為1520元(市區、霸州市、三河市)、1432元(大廠縣、香河縣)、1344元(永清縣、固安縣、文安縣、大城縣) 。相關失業待遇同樣按照提高后執行 。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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