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如何填報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簡易版、問答版):點擊下載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 表)填表說明
(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適用)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于居民個人納稅年度內僅從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照稅法規定進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納稅年度內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適用本表 。
二、報送期限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并報送本表 。
三、本表各欄填寫
(一)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填寫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當年的第 1 日至最后 1 日 。如: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2.納稅人姓名:填寫居民個人姓名 。
3.納稅人識別號: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上載明的“公民身份號碼”;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填寫稅務機關賦予的納稅人識別號 。
(二)基本情況
1.手機號碼:填寫居民個人中國境內的有效手機號碼 。
2.電子郵箱:填寫居民個人有效電子郵箱地址 。
3.聯系地址:填寫居民個人能夠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
4.郵政編碼:填寫居民個人“聯系地址”對應的郵政編碼 。
(三)納稅地點
居民個人根據任職受雇情況,在選項 1 和選項 2 之間選擇其一,并填寫相應信息 。若居民個人逾期辦理匯算清繳申報被指定主管稅務機關的,無需填寫本部分 。
1.任職受雇單位信息:勾選“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并填寫相關信息 。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視同居民個人的任職受雇單位 。其中,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勞務報酬包括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實習取得的勞務報酬 。
(1)名稱:填寫任職受雇單位的法定名稱全稱 。
(2)納稅人識別號:填寫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2.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主要收入來源地:勾選“戶籍所在地”的,填寫居民戶口簿中登記的住址 。勾選“經常居住地”的,填寫居民個人申領居住證上登載的居住地址;沒有申領居住證的,填寫居民個人實際居住地;實際居住地不在中國境內的,填寫支付或者實際負擔綜合所得的境內單位或個人所在地 。勾選“主要收入來源地”的,填寫居民個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
(四)申報類型
未曾辦理過年度匯算申報,勾選“首次申報”;已辦理過年度匯算申報,但有誤需要更正的,勾選“更正申報” 。
(五)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1.第 1 行“收入合計”:填寫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合計金額 。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 。
2.第 2~5 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填寫居民個人取得的需要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金額 。
3.第 6 行“費用合計”: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第6行=(第3行+第4行+第5行)×20% 。
4.第 7 行“免稅收入合計”:填寫居民個人取得的符合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合計金額 。第7行=第8行+第9行 。
5.第 8 行“稿酬所得免稅部分”: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第 8 行=第 4 行×(1-20%)×30% 。
6.第 9 行“其他免稅收入”:填寫居民個人取得的除第 8 行以外的符合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合計,并按規定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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