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子女投靠父母入戶辦事指南 中山子女遷入父母戶口申請

中山子女投靠父母入戶辦事指南
辦理條件
被投靠一方屬于本市、縣戶口,且有合法產權自有住房,可以申請戶口遷移與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戶 。
辦理對象
可由隨遷子女的父母代為申請辦理
申請材料
1、未成年子女隨遷
隨遷子女的身份證、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
2、成年在校生
隨遷子女的身份證、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在校就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未婚聲明書(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需提供,未達到則不提供)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種即可: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戶籍檔案底冊、親屬關系公證書、親子關系鑒定、能證明親屬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憑證、收養登記證、收養公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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