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荔灣區人才引進入戶所需材料

【系統上傳材料要求】
(一)必備材料
1、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 戶口簿需提供首頁和本人頁 。
2、身份證 。
3、落戶順序及落戶地址材料(按順序選擇落戶地址 , 并上傳相應材料) 。
(1)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房產證或《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2)用人單位集體戶:單位提供的同意落戶意見(無模板 , 如有隨遷家屬 , 需同時寫明關系、姓名、身份證號) , 集體戶口本首頁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3)工作單位注冊所在地的街道公共集體戶:遷入街道公共集體戶承諾書(點擊下載) 。承諾書中的入戶地址具體以區公安戶政中心或對應街道辦提供的地址為準 , 本人需在日期上方簽名及按手模 , 如有隨遷家屬需在文中寫明關系、姓名、身份證號) 。
(二)不同申請人應分別補充提交的材料
1、學歷類人才
(1)畢業證、學位證 。
(2)學歷、學位查詢結果或認證材料 。
其中 , 學歷認證材料主要包括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驗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認證材料主要包括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線打印的查詢結果或直接通過其網上申請出具的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的 , 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
(3)隨遷家屬材料 。
配偶隨遷:配偶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結婚證;
未成年子女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
申請人為離婚人員且有家屬隨遷的 , 還須提供離婚證、協議書(民事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 。
2、職稱類人才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
(2)發證機關網上查詢、確認、核驗材料等 。非廣州市評審、認定或考取的證書需先完成確認 。(詳詢發證機關)
(3)隨遷家屬材料 。
配偶隨遷:配偶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結婚證;
未成年子女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
申請人為離婚人員且有家屬隨遷的 , 還須提供離婚證、協議書(民事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 。
3、技術技能類人才
【廣州荔灣區人才引進入戶所需材料】?2019年6月30日前參加考試的人員:
(1)職業資格證書 。
(2)如工種符合《廣州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2018年)》且為高級(三級)工的 , 須提供高中/中專以上學歷材料 。
(3)隨遷家屬材料 。
配偶隨遷:配偶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結婚證;
未成年子女隨遷(須與主遷人在同一戶口本):未成年子女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子女出生醫學證明、16至19周歲在讀初高中的隨遷子女在校就讀證明、結婚證;
申請人為離婚人員且有家屬隨遷的 , 還須提供離婚證、協議書(民事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 。
(4)2019年6月30日之后取得的證書 , 申報人須在系統上提交成績查詢截圖 。
?2019年6月30日后參加考試的人員:
(1)職業資格證書 。
(2)如持有的是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 , 還須提供發證機關網上查詢、確認、核驗材料等 。
(3)隨遷家屬材料 。
配偶隨遷:配偶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結婚證;
未成年子女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
申請人為離婚人員且有家屬隨遷的 , 還須提供離婚證、協議書(民事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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